起訴狀送達的地址有所更改-民事陳明變更送達處所狀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1-1.html
如已不住原戶籍地可向法院陳明
不能完全保證書記官不會誤寄,因為法院的書記官很多都怕送達不合法,還有就是有的書記官認為只有送戶籍地才算合法送達。如果你在書狀特別記明你不住戶籍地,那麼地檢官或法官就可能會特別請書記官注意送達地址,基本上檢察官、法官是書記官的上司,所以這樣的做法有可能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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