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掰掰
六月起包租、轉租新制將上路。為保障租屋族不再遇上惡房東,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宣布,六月一日起有三大租屋新制上路,包括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和電費不得超收,違者最高可罰三十萬元罰鍰。
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
為預防惡房東坑殺消費者,建立健全的租屋市場秩序,行政院消保處在今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布六月一日將上路的住宅轉租等新制,在押金、水電費和修繕義務上都有明確規定,一旦遇有租約內容與「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規定未合部分,可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不得超收電費、禁遷戶籍
蘇貞昌昨透過line群組與臉書表示,為保障租屋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東,政府正式規定:一、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二、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三、電費不得超收。蘇貞昌還透過長輩圖,提醒租屋族注意自己權益。
其中,房東電費收取不可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價格,以今年級距表來看,每度就是六.四一元。
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表示,其實這些不算新制,只是分散在許多不同法律中,政府能統整歸納出來,對租屋族很有幫助。租屋族吳同學表示,目前房東都沒有違反這些情事,不過政府明確表態,能夠保護更多租屋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