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民宿授權提供
在屏東經營民宿的黃姓男子,因修車糾紛與車廠發生不愉快,沒有住過黃男民宿的車廠廖姓老闆娘,揪親友到民宿的Google評論刷1顆星負評,黃男不滿提告,廖女被法院判拘40天、親友被判拘20天,還要賠30萬元。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和高雄某修車廠有糾紛,車廠控訴黃男修車沒付錢,但黃則強調自己有付錢但車廠一直修不好,雙方為此爭執不休,黃男於是在修車廠的臉書等處留下負評,引來修車廠老闆娘廖姓女子不滿,也號召親友展開反擊。
廖女和2名親友沒有實際住過旅店,卻在民宿的Google評論狂刷1顆星負評,還留言「老闆態度差到爆,人家留負評還會回洗別人負評,不推不推不舒服,不知道好評是不是自己洗的」、「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連一顆星都不想給,人品壞成這樣,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等不實言論。
黃姓男子氣炸,怒告廖女等3人妨害名譽罪,高雄地院審理後,廖女坦承沒有實際住過民宿,自己是為了幫丈夫出口惡氣,才會揪親友幫忙留負評;黃男則指出,自從廖女等人惡意留下負評後,有網友拿著廖女等人的不實留言詢問他們,害他只好撤掉Google地標,但撤掉後,雖然網友看不到不實留言,但過去的客人好評也一併被拿掉,害民宿業業績嚴重下滑,連續3個月比前一年同期下滑20至30萬元不等,因此要求廖女等人賠償102萬元。
法官認為,廖女等人沒有實際住過民宿,卻以親身住過的口氣留下負評,足以影響一般消費大眾對民宿的評價及消費意願,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廖女拘役40天、2名親友各20天定讞;民事部分,廖女等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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