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撤回上訴簡易說明 一、依民事訴訟法第459條第1項,提起上訴以後,對原法院的判決沒有意見,而撤回原來的上訴。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 459 條第 1 項規定,撤回本件上訴。並依同法第 83 條第 2 項規定聲請退還上訴人在第二審所繳裁判費 2/3。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民事撤回上訴狀
一、依民事訴訟法第459條第1項,提起上訴以後,對原法院的判決沒有意見,而撤回原來的上訴。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 459 條第 1 項規定,撤回本件上訴。並依同法第 83 條第 2 項規定聲請退還上訴人在第二審所繳裁判費 2/3。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