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3歲親兒被當狗養遭虐死 南投狠心父母判14年、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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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3歲林姓男童因發展遲緩常尿褲子,其林姓、徐姓父母竟將他關浴室、虐打,以「狗」、「啞巴」叫喚他,還在早餐加辣油給他吃,今年3月遭林父毆打推撞牆後昏迷多日後死亡。南投地院近期審結,依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名,將林父、徐母各判處有期徒刑14年、12年。
判決書指出,3歲林小弟是雙胞胎中的弟弟,原本由阿嬤照顧,哥哥則由林姓、徐姓父母自帶,後因阿嬤生病,去年底才由接父母回家照顧,但他返家後因適應不良,且發展遲緩,不太講話,也無法表達大小便,經常弄髒褲子,林、徐2人因此對他毆打、凌虐,將他關浴室吃飯、睡覺,平時還以「狗」、「啞巴」叫他。
而林父經常毆打小兒子,徐母漠視不理,甚至參與凌虐,故意在早餐內加入辣油給林小弟食用,還會用毛巾綁住其雙手,以不明物品封口,再用黑色口罩遮住其眼睛,要他坐在小椅子上,想要讓他坐到睡著時跌倒撞地,無所不用其極地對他施加身體、精神上的痛苦。
今年3月21日,林小弟又遭父親徒手毆打,推倒撞牆後昏迷送醫急救,4月1日仍傷重不治;而在其治療期間,醫護發現他身上布滿新舊傷痕,疑似受虐通報,縣府因此對林父提告,但經檢警追查,並從男童長期被虐待來看,徐母也涉嫌重大,訊後將2人依殺人未遂、妨害幼童發育、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但這對狠心父母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小兒子身體瘦弱,所以容易站不穩跌倒,且帶回家後,他幾乎不說話、不吃飯、不喝水,大小便也不說,才會出手管教;林、徐兩人更聲稱自己是自首,希望法官能減輕其刑;但法官認為,兩人是在兒子昏迷,警方找上門後才承認有體罰,並非真心悔悟,因此不予減刑。
此外,判決書內也指出,縱使林小弟不適應原生家庭導致較難管教,身為父母的2人應可向醫療或社會福利單位尋求協助,而非動手凌虐,還致使其重傷死亡;但法官考量林父在法院審理時坦承所有犯行,徐母承認部分犯行,以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名,分別判林男14年徒刑、徐女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