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侵害配偶權】法官不承認獨佔配偶權 小三被判免賠

2021-12-27

引用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90411



陳姓女子指控丈夫和洪姓女子深夜講電話、牽手等,依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8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以依大法官解釋,憲法已不再強調保障婚姻制度,轉為重視配偶「個人」性自主決定權,不應承認隱含配偶一方受另一方獨占的配偶權概念,判陳女敗訴,可上訴。

陳女提告主張,丈夫2019年4月至6月經常和洪女深夜通電話,同年8月在外牽手而認定有婚外情,要求對方賠償80萬元。洪女經通知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抗辯。

法官認為,陳女提出影片和照片為證,主張配偶權被侵害,但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需宣告通姦罪違憲,理由書寫明,「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而婚姻所承載之社會功能則趨於相對化」,可見憲法規範由過去強調保障婚姻與家庭制度,變遷至重視獨立個體的性自主決定權。

法官表示,配偶間是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忠誠義務,而可以支配另一方的意志或自主決定,因此在憲法典範變遷的脈絡下,不應承認隱含配偶一方受另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因此認為陳女請求無理由判敗訴,洪女免賠。

本案由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承審,她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此次在判決中闡明自身見解,引發熱議;然而,她的父親吳陳鐶在釋字第791號解釋中,是唯一提出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

吳陳鐶認為通姦罪合憲,並質疑文明法治的社會難道要容許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的婚姻制度?認為通相姦罪是否廢止或修正,應由立法機關,或交由公民投票決定,「釋憲機關不應該越俎代庖」。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