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撒錢?
鈔票限定陰間使用
國道3號由龍潭交流道往新竹約68公里處,昨日近午內線車道出現疑似紙鈔散落物,國道警察獲報派遣龍潭分隊巡邏員警到場查看後發現,散落物是「假的」、且面額千元的紙鈔(冥鈔),並立即通知工務段人員前來清理,所幸此案未衍生意外及造成任何人車追撞或受傷。
國道警呼籲駕駛人,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在高速公路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處汽車駕駛人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但若駕駛是在「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將可依33條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同時亂丟垃圾的行為,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主管機關可依法裁罰1千2百至6千元罰鍰。
另外,高速公路局今年9月16日起,對國道散落物之處理開始收費,收費方式為處理散落物時間達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千元,且採累積計算,藉以加強民眾能在上路前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造成二次事故,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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