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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2天內性侵姊妹花高達7次 甚至大玩3P 依對幼女性交等罪判刑5年

2020-02-24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有性侵紀錄、緩刑中的蔡姓男子,於2016年12月間到高雄市約出1對年僅12、3歲的小女網友姊妹花翹家,蔡男開車載兩姊妹到台南旅館投宿,還於48小時內在旅館或戶外車上先後對姊妹兩人各性侵2次及5次,大玩3P性愛。台南高分院依對幼女性交等罪判這名渣男5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這對未成年姊妹花自幼因父母離異,兩女跟著父親生活,因單親缺乏管教,價值觀出現偏差,13歲姐姐小芳(化名)於2016年12月初從網路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在台南工作的25歲蔡男(涉妨害性自主案被判刑1年8月、緩刑從2016年5月初至2020年5月初保護管束),並陷入網戀。

2016年12月12日,小芳約蔡男見面,當晚9點許蔡男開車到高雄市1所國小前,與帶著12歲妹妹小美(化名)外出的小芳見面,小芳在臉書告知蔡男她就讀高一,蔡男主觀上應可推估這對姊妹花未滿16歲,蔡男即開車載這對姊妹花外出遊玩。

到12月13日凌晨,因小芳沒說要回家,蔡男即開車載她們到台南1家旅館投宿,並在房內喝酒,大家喝到有醉意時,蔡男先對妹妹下手,未違小美意願、脫去衣褲性交1次;接著,見小芳酒醉有自脫衣服與外出舉動,利用小芳不勝酒力也對其性交1次。

12月13日下午,蔡男開車載兩姊妹花到南市1處風景區停車場,他與妹妹小美坐在後車座之際,再對小美性交1次。

13日晚間,蔡男與這對姊妹花回到旅館,經由兩姊妹告知,蔡男得知她們兩人是姊妹、年紀只差1歲,在14日凌晨,蔡見小芳已睡著、小美在床上看電視,即起意在床上與地板上分別與小美性交兩次。

14日晚間,蔡男再於旅館房內與小芳性交1次,他見小美在一旁玩手機、提議要玩3P,兩姊妹表明拒絕,蔡仍無視小美反抗、對其強制性侵1次。

直到15日近午,這對姊妹花從旅館退房外出、在外遊蕩,被警方察覺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赫然得知小姊妹花翹家遭渣男性侵與3P性愛的驚人犯行,事後賠償小姊妹各20萬元取得和解。警方提醒家長要留意子女在外的交友狀況,遇孩子有離家、失蹤情形,應立即聯絡警政、社政單位協尋,避免無辜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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