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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酒駕惹禍!在金錢豹喝到爛醉開車害友慘死 依公共危險罪判4年10月

2020-03-09


李姓男子去年開車搭載友人到中市酒店喝酒,明明已喝醉卻為了省代駕費用向酒店泊車員工堅稱「意識清楚」執意開車上路,結果才剛上國道就因不勝酒力自撞護欄與友入雙雙噴飛車外,友人不幸慘死,李男雖幸運撿回一命卻辯稱「醉到不知誰開車」,但台中地院認定李涉及公共危險致死罪犯行明確,判刑4年10月。

判決書指出,李男去年3月17日從嘉義開車載顏姓友人到中市金錢豹酒店喝酒,酒後李男仍執意開車載顏返回嘉義,並向欲代駕的酒店陳姓泊車員工堅稱「意識清楚」,李開上國道一號南下行經182公里處時,因不勝酒力自撞護欄。

因撞擊力道猛烈,李、顏2人拋飛車外,李因肋骨骨折重傷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顏則因顱骨變形當場死亡,經醫院抽血換算李的酒精濃度1.305毫克,嚴重超標,經警方調查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但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卻否認涉嫌公共危險致人於死,辯稱當時他跟顏都「醉到不知道是誰開車的」,其聘請的辯護律師也替李抗辯。

台中地院為此通知當時替李泊車的酒店陳姓員工出庭作證,陳清楚描述說,當時他將李車開出時,比較清醒的李坐在右前座、已經睡著的顏則坐在右後座,此時還坐在駕駛座的他曾詢問李是否需代駕將2人載回嘉義,但李聽到數千元的代駕價格後直說「我意識很清楚,自己開就好」,執意開車上路。

台中地院認定,根據警方蒐集證據、台中地檢署驗屍報告及證人證詞等事證,認定李涉嫌公共危險致死罪的犯行明確,且李過去就有酒駕肇事遭判刑的紀錄屬於累犯,依法加重其刑,全案判4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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