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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議員因賄選遭判刑 桃市議員陳榮基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10月

2020-07-01

圖/擷取自桃園市議會網站

桃園市無黨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侯選人陳榮基前年11月當選後,被檢調查出涉嫌買票賄選,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民事部分,去年底已被判當選無效確定,陳榮基則趕在判決前辭去市議員職務,相當罕見;刑事部分,高等法院考量陳榮基坦承犯行,今天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需向公庫支付30萬元、接受20小時法治教育,還可上訴。

此外,陳榮基的妹妹陳素娟及另兩名被告林黃玉枝、林新東3人,一審時被均被依交付賄賂罪,分別判刑1年6月至1年8月不等徒刑、褫奪公權2至5年、緩刑2至5年,因未上訴而確定。

同案被告中,僅樁腳曾文邦因否認犯行,也是唯一一位不認罪者,今天遭高院依包攬未遂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5年,是判刑最重的一人,至於陳榮基的姨丈張清輝被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20小時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陳榮基於2018年11月24日舉行桃園市原住民市議員選舉前,涉嫌透過妹妹陳素娟交付120萬元給他的姨丈張清輝,由張負責向選民買票,而於前年8月到11月間,以每張1000或2000元代價行賄多位選民;另有曾文邦主動要幫陳榮基買票,陳榮基則交付1萬元,拜託他幫忙拉10票。

檢方獲報調查將陳榮基等人起訴後,也對他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高等法院去年12月判他當選無效確定,特別的是,陳榮基在判決確定前突然辭職,中選會仍依法公告由該選區「落選頭」蘇志強遞補,已宣誓就職。

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定陳榮基賄選事證明確、加上他也坦承犯行,依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判1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

陳榮基不服判決,認為判刑過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天將陳榮基褫奪公權年限酌減為3年,其餘判決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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