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後迷之聲
竟然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游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簡姓男子有染,與今年3月27日,與施姓社區住戶,一起前往裴女宜蘭市的住處破門捉姦,發現兩人一絲不掛,因認為妻子與簡男在臥室有性器接合的相姦行為,遂控告兩人通姦。
施姓住戶也於偵查時證稱,破門前有聽到裴女高喊「快進來」,也聽到喘息聲及床鋪撞擊聲,衝進去看兩人是全裸,但當時兩人就已分開,未看到有性器接合。
裴女則辯稱,是她邀請簡男到家裡喝酒,並打算已5000元為代價,與簡性交易,為誘使簡答應性交易,她才隱瞞已婚身分,正與簡脫去衣物撫摸身體,準備發生性行為前,就被破門。
檢方認為,勘驗游男提供相關影帶,僅拍到簡男在門邊試圖關門、阻擋拍攝,以及被告蹲在床邊遮住身體,與游男爭吵的畫面,未拍攝到兩人正在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且游男無法提供保險套及染有DNA的衛生紙來證明裴與簡有染,縱使被告兩人裸體共處一室有違男女正常友誼,但仍不構成通姦罪嫌,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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