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的痛
市警局︰將研議上訴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等收到判決後將和律師研議並上訴。
原告求償2千多萬
據了解,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高雄市交大曾姓員警駕駛警車,在小港區山明路貿然左轉,導致中鋼員工朱男因閃避不及而發生車禍,造成右眼視神經萎縮屬失明、頭部外傷併右顱內出血術後水腦症、左側肢體遺留永久性癱瘓等傷害,為此提出包括醫療費支出、薪資收入減損與精神撫慰金等共二千多萬元。
朱妻也主張,老公車禍受到永久性重創,她一人扛起照顧二個年僅七歲、九歲小孩與家計重任,並因此患有「適應障礙症」,另求償精神撫慰金二百萬元。
法官開庭審理期間,高市警局雖不否認曾姓員警肇事造成朱男受傷,但以交通事故肇事過失責任比例未明,且原告請求之金額過高為抗辯。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警方連同精神撫慰金應賠償朱男一○○三萬餘元較合理,且扣除朱已領到的二二○萬元汽車強制險理賠金與被告已給付的十三萬元,朱的部分應賠七七○萬餘元。至於朱妻的精神賠償金判賠五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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