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再現
法官怒斥並加重判刑
李姓男子為了與游姓女友復合,竟傳訊恐嚇要把她的性愛照放上網路論壇,還嗆說:「想放哪張?」被害者擔心裸照外流,報警處理,李男仍不罷手,自製誹謗傳單,指控游女「性慾跟吸食的毒品成正比」,在游女住處及學校附近到處發放,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強制未遂等罪,判李男6個月徒刑及拘役120日。
檢警調查,2017年12月25日聖誕節時,2人因網路UT聊天室而結識,並進一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不料,李男卻不懷好意,趁游女不注意時,偷偷拍下她的裸照,等到2人分手後,他為了復合竟傳訊恐嚇要把她的性愛照PO上網路論壇。
李男還語帶威脅地說:「我幫妳選幾張超正的」、「看我敢不敢PO」、「快上去看照片好看嗎?現在反應已經很熱烈囉」、「還想放哪張?」被害者不堪其擾,報警處理,警方持搜索票上門搜索,當場查扣他犯案用的手機。
李男仍不罷手,竟自製傳單,公布游女就讀學校科系、地址、車號,指控她吸毒且「性慾跟吸食的毒品成正比」、「天天都想被X」,在游女住處及學校附近到處發放。
法官審理後斥責李男所為造成被害者內心莫大的恐懼與陰影,迄今未能和解,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及強制未遂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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