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 法務部表達「尊重」著手法制修正
2020-06-09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1號今天出爐,將「通姦」除罪化,讓過去令人詬病的「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問題,有了解決之道。法務部部長蔡清祥今天對此表達「尊重」,並將蒐集各界意見來著手法制修正。
有關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蔡清祥也說,比較法制而言,並非法理上並然,但仍尊重主管機關司法院之權責。
蔡清祥指出,在3月31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程序中,法務部主張《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之「刑罰本身存在與否」,應由具民意基礎之立法機關衡酌,此為立法形成自由,即「刑罰存廢」非司法解釋權之涵蓋範圍,觀諸德、日、法、奧等世界各國均是如此。
蔡清祥表示,司法院今天宣示釋字第791解釋,變更釋字554號解釋見解,認為外遇之通姦罪存在違憲,雖與法務部意見不同,惟法務部仍予以尊重,並將依解釋意旨立即著手相關法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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