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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吊銷駕照還開曳引車上路 依無照駕車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1年8個月

2020-10-21

圖/記者李立法攝

劉姓男子駕駛曳引車超車不當輾斃機車騎士,警方發現肇事的劉男因酒駕被吊銷大車駕照,卻無照駕駛曳引車上路,不幸釀成悲劇,法官依無照駕車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劉男1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劉男去年12月間駕駛曳引車行經新埤鄉時,因超車碰撞到同方向的潘姓機車騎士,導致潘男倒地被輾斃;車禍事故鑑定報告認定劉男超車不當是肇事主因,警方還發現劉男早在103年就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竟無照開車上路,依法送辦。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劉男無照駕車上路已屬不該,還不當超車造成機車騎士死亡,過失情節非輕,依無照駕車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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