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代理人申請! 民法第106條、第1113條之1準用第1098條、家事事件法第177條 因為輔助人與受輔助宣告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令規定不可以在特定事務當受輔助宣告人之法定代理人時,聲請法院為其選任可以代為處理的特別代理人。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myline.tw 家事聲請狀-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受輔助宣告人)
民法第106條、第1113條之1準用第1098條、家事事件法第177條 因為輔助人與受輔助宣告人之利益相反或依法令規定不可以在特定事務當受輔助宣告人之法定代理人時,聲請法院為其選任可以代為處理的特別代理人。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myline.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