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內鬼助挖礦業者竊電 爽收百萬回扣 依洩密、背信、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
2019-12-12
呂姓台電稽查員涉嫌收受竊電大戶491萬5千元及洋酒賄賂,助業者偷電設「挖礦場」,大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牟利,檢警去年底前往查緝時,呂男還通風報信,好讓業者撤離滅證,新北地檢署依洩密、背信、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呂男等5人,在押的呂男今移審新北地院,法官裁定15萬元交保。
去年12月底,檢警接獲情資前往搜索,但楊男等人疑早得知此訊息,連夜撤離滅證,檢警懷疑「有內鬼」,追查後發現台電桃園區營業處呂姓稽查員,前一日以公共電話通知業者,甚至明知檢警發現業者竊電情事,擅將原本應「成案」的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為「不成案竊電」案件,讓業者逃過電費追繳,事後還持調查書向業者炫耀,
檢警今年8月至呂男住處搜索,查出他2013年8月至去年6月間,包庇業者開設的19家網咖竊電,每家每月約收取約5千元、每月共約11萬元回扣,大約等同業者每月竊電金額,共計收賄491萬5千元及洋酒禮盒。
庭訊時,呂男及業者均認罪,檢方因此起訴呂、楊男等5人,而在呂男住處查扣的現金68萬5千元、帳戶200萬元存款、電子錢包內的虛擬貨幣及洋酒均宣告沒收。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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