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少年共有20筆結果
花蓮1名少年因口角糾紛,15日下午竟夥同友人,放火燒毀對方機車,警方獲報至現場勘查直覺可疑,經調閱監視器竟發現是2名少年縱火燒車,鎖定少年身分將採取行動時,2名縱火少年自知難逃法網,由家長帶著領至警所投案。 5月15日下午5時許,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花蓮市商校街上有1部機車突然起火燃燒,警方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所幸機車火勢已由附近民眾協助撲滅。 但警方於現場勘查時發現有可疑物證,豐川派出所立即啟動鷹眼小組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為2名少年縱火,並立即鎖定涉案少年身分。2名少年自知法網難逃,於案發後1小時在家長的陪同下,前往豐川派出所投案。 據警方調查表示,其中1名少年疑似因與被害人先前發生口角糾紛,遂心生不滿夥同另1名少年友人前往縱火,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函送花蓮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2023.05.17
一名17歲劉姓少年20日上午帶著改造槍,搭乘計程車前往位在新北市土城區的一間當鋪,朝著鐵捲門連開51槍,昨晚8時許被移送少年法庭。劉男的阿嬤指出,劉男從小就常讓她擔心,但沒想到會壞到去開槍。 根據《聯合報》報導,劉男父親常進出監獄,上個月才寄信給劉男,希望他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劉嬤表示,劉男從小由她主要照顧長大,以前就不乖,沒想到竟然會壞到去開槍。 根據本站先前報導《17歲槍手掃射51槍「移送少年法庭」 槍枝來源推給過世的人》,劉男掃射後,把衝鋒槍收到背包內並搭計程車到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投案,訊後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 警方表示,劉男稱是因和當鋪負責人有私人恩怨才開槍,而槍枝來源是已過世的人,目前仍在進一步釐清。 鑑識人員對涉案衝鋒槍進行初步鑑識,知情人士透露該槍外觀與台灣知名玩具槍一線品牌出品的M4 AR瓦斯突擊步槍相同,且經客製化更換國外知名槍廠F1 FIREARMS的輕量化上下槍身,但下槍身彈井尺寸、槍機、進彈室經過專業改造,使用改造的9mm子彈加長型彈匣,可以短時間連續射擊,火力相當驚人。
2023.04.21
桃園市越南籍鄭姓女子前年7月產下一子,去年4月間不滿兒子哭鬧不停,竟以不詳方式痛毆兒子頭部,兒子哭鬧更大聲,鄭女不僅沒將兒子送醫反而任他躺在床上,當晚發現兒子已無反應,才趕緊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仍不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時,鄭女坦承毆打僅9個月大的兒子,檢方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起公訴,並建請院方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23歲的越南籍鄭姓女子係合法嫁來台灣之外籍配偶,她於2021年7月產下一子後,就多次毆打才出生的兒子,導致其受有肋骨骨折等舊傷,未料鄭女仍於去年4月1日不詳時間,因不滿兒子哭鬧不停,竟突然暴怒以不詳方式重擊躺在床上兒子頭部,導致有顱骨複雜性骨折併顱內實質性挫傷出血、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等傷害,鄭女見兒子受此傷害仍未送醫,放任其躺在床上哭鬧。 當晚10時33分許,鄭女見兒子沒有呼吸等反應,趕緊送往林口長庚醫院,醫護人員急救後仍因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不治死亡,醫護人員察覺男嬰身體多數舊傷懷疑受虐向龜山警方與家防中心通報。 桃檢複訊時,鄭女坦承有對兒子施虐等犯行,檢方認為鄭女涉犯刑法之傷害致死罪嫌,由於鄭女是男嬰生母,又屬家暴防治法之家庭暴力罪,鄭女為成年人,涉嫌故意對未滿12歲之兒童犯罪,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與兒少法之規定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2023.04.12
新北市土城區19日凌晨3時許,金城路三段一間加油站內發生流血衝突。一名少年與對方約定以一箱170元的價格,購買20箱奶茶,共計給3400元,但交易完成後,賣家卻表示每箱金額應是250元,總金額是5000元,少年只願多給100元,堅決不付1500元價差,賣家憤而持刀相向,砍傷少年腹部逃逸。 據了解,17歲的邱姓少年日前與18歲黃男約定購買20箱奶茶,每箱170元共計3400元,交易完成後黃男卻表示金額有誤,一箱應該是250元,總共是5000元。邱姓少年堅決只願意多給100元,不願補滿1500元的價差,引起黃男不滿,找來18歲的呂男助陣,雙方一言不合爆發激烈衝突,黃、呂2人手持利器劃傷邱姓少年後逃逸。 警消到場,發現邱姓少年腹部有切割傷,送往亞東醫院急救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已聯繫邱姓少年家長,派員在加油站辦公室採證,並調閱監視器追查犯嫌下落。全案將依傷害罪嫌偵辦。
2022.12.19
新北市蘆洲區4名15歲國中男學生昨17日下午下課後,無照騎車雙載、刻意遮蔽車牌沿路違規,還手持安全帽敲擊路過其他同學頭部,被害學生被突來敲擊一度嚇傻,家長憤而向警方報案,警追查帶回涉案4名學生到案,訊後依傷害、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法辦,針對交通違規部分則開出17張舉發單。 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上某國中4名9年級學生,昨天(16日)下午下課後,無照雙載騎乘2輛機車,在街上馳騁,甚至還刻意遮蔽車牌、沒戴安全帽、沿路紅燈右轉、闖紅燈違規。 屁孩一路騎經光榮路120巷、中正路185巷,4人見有學生路過還誇張用安全帽猛K路過學生頭部,被害學生被突來敲擊,一度嚇傻呆站現場許久。4少自以為好玩的惡劣舉動,殊不知已被監視器拍下,昨晚有被害學生家長向轄區警方報案。 經蘆洲警方受理,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追查,於昨天晚上10時許,循線通知涉案4少到案說明。偵訊時,4少辯稱只是一時好玩嬉鬧,警訊後依傷害、少年事件處理法,將4少函送少年法庭,另交通違規部分則開出17張舉發單,恐挨罰3萬1000元以下罰鍰。
2022.11.18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16歲少年9日下午3點多,偷騎爸爸的車出門晃,結果行經南山路與捷運路口時,撞上橫越馬路的行人,民眾倒地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少年慌了,原本只是因為覺得暑假無聊,才騎爸爸的車出門繞繞,沒想到闖下大禍,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後悔不已。 據了解,死者是88歲老翁,案發當時他剛結束晨運,正要走回家,但沒有走斑馬線,而是直接橫越馬路,而無照騎車的少年在閃避違規臨停的休旅車後,反應不及撞上老翁,雙方倒地。車禍過程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 少年酒測值為0,而倒地的老翁後腦杓撕裂且口鼻流血,救護人員到場後趕緊將其扛上擔架並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少年向警方表示,原本想說暑假無聊才騎車出門解悶,沒想到闖下大禍被法辦,且父母也要連帶賠償。
2022.08.10
新北市板橋區10日晚間10時許,重慶路和平公園爆發一起砍人案。一群年輕人在公園涼亭內聊天,疑似音量太大引起附近住戶不滿,一對中年兄弟竟帶刀下樓跟他們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混亂間共造成3人受傷,送醫治療均無大礙。警方已派員到醫院了解案情,全案將依傷害罪嫌偵辦。 據了解,楊姓男子(24歲)與陳姓少年(16歲)及6名男女友人,在和平公園內的涼亭聊天,疑似音量太大,引起住附近的王姓兄弟檔(51、54歲)不滿,其中哥哥竟手持西瓜刀,下樓找對方理論,楊男與陳少不甘示弱,2人分持狼牙棒等武器,朝對方回擊,一時間叫罵聲四起,涼亭及週邊走道布滿斑斑血跡,目擊民眾見狀趕緊報警。 王男雖手持刀械,但不敵2名年輕人的猛攻,頭部遭狼牙棒造型的手電筒毆傷,而楊男左小腿、陳少右手臂均遭砍傷,所幸送醫急救後暫無大礙。警方已派員到醫院進行戒護,並在衝突現場採證,查扣涉案兇器,全案將依傷害罪嫌,將行兇的王男、楊男移送法辦,而陳少則另依傷害及少年事件處理法,函請新北少年法庭審理。
2022.05.11
台中南屯區某托嬰中心日前遭通報,黃、林姓托育人員涉嫌對托育嬰兒施虐,遭社會局裁罰6萬元,今立法委員王婉諭及南屯區市議員參選人吳佩芸陪同受害家長,前往台中市政府召開記者會,並在記者會上播放多段施虐影片。 公布影片中,遭控施虐的育嬰人員因孩童哭鬧,將孩童關進滿是雜務的儲藏室,且還用腳踢椅子造成嬰兒頭頸搖晃,甚至用布料蓋頭、拿異物塞進孩童口中,讓其不得出聲,誇張行徑讓人傻眼。 受害家長表示,投訴後托嬰中心僅說是托育員的「個人行為」,但家長挖出監視器影片才看到可怕畫面,認為是整間托育中心的問題,更直問台中社會局,這樣的托育中心是怎麼樣拿到評鑑優等的? 另外,也有其他受害家長表示,虐嬰事件爆發之後,台中社會局公告黃姓托育員在去年2月9日10點至12點違法,但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黃姓托育員多次對不同嬰兒施虐,控訴社會局將整件事情輕描淡寫,且僅罰6萬元完結。 社會局則表示,該托嬰中心黃姓托育人員,去年2月11日遭通報不當對待1名收托女童,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積極迅速調查,確認黃女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裁罰6萬元、公告姓名與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之工作人員。 另外,托嬰中心涉及管理疏失,裁罰6萬元、要求限期改善並終止準公共化合作契約。同時,托嬰中心訪視輔導團,於去年2月20日至3月30日期間多次密集輔導華興托嬰中心,追蹤案件狀況並進行危機事件處理輔導。 吳佩芸則透過臉書痛斥社會局收到通報且掌握到所有施虐影片,就可以發現「不是只有一個嬰兒受虐」,也不是只有黃姓托育人員施虐,整個托育中心從主任到其他托育人員「集體施虐」。吳佩芸批評,社會局對此卻靜悄悄讓家長等不到交代,必須透過市議員、召開記者會來發聲,當有受虐家長向社會局求助,知道自己的小朋友遭到虐待,但社會局卻推卸責任告訴家長「自己要去取得影片」。 吳佩芸表示,孩子遭受虐的家長投訴,卻遭社會局無情對待,整個消極態度已經不是可以用離譜來形容,若這不叫包庇,什麼叫做包庇?
2022.02.18
南韓自稱為「博士」的趙主彬從2018年12月開始,在Telegram上經營犯罪社團,騙取無辜女子受害成性奴,行徑十分惡劣。「N號房」事件曝光之後,造成社會譁然,近日判決出爐,南韓大法院宣判,25歲的主嫌趙主彬被判處42年的有期徒刑,而「N號房」的創始人文炯旭被判34年、姜姓共犯則為15年。 「N號房」一開始是由匿名為「GODGOD」的文炯旭所創建,隨後被趙主賓以「博士」的名稱開始在Telegram上經營犯罪集團,他們透過網路結識無辜女子,還假扮成警察騙取資料加以威脅,要求拍攝有關性的影片和照片, 讓這些人成為性奴,受害人數高達74人,其中還包含未成年的許多女生。 趙主賓被依照《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強制猥褻、組織犯罪團伙、殺人預備、詐騙等罪名,被判處42年有期徒刑定讞,10年個資需公開、不得在兒少機構等任職、30年內須穿戴電子腳鐐,另外還需追繳違法所得1億多韓元。 此外,文炯旭的上訴在11日被駁回,維持二審原判,34年有期徒刑定讞,文的身份資訊將會公開10年,還要佩戴定位監控電子腳鐐30年的時間,並且被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另一名姜姓共犯的上訴一樣被駁回,維持原判,而他跟趙主賓還因脅迫女性拍攝裸照,於去年4月被因此事起訴,預計兩人的刑期會因此延長。
2021.11.12
法規名稱:雲林縣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審核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民國 105 年 04 月 2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9 月 22 日 發文字號:府社幼一字第1102649542號函 法規體系:社政類 一、依據行政院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第八點規定辦理。 二、本規定扶助對象為戶籍設置於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或實際居住本縣超過六個月無戶(國)籍之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且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未領有政府提供其他生活補助,其家庭有下列情形之ㄧ,經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社工人員或本府委託單位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並符合資產規定者: (一)父母一方或監護人失業、經判刑確定入獄、罹患重大傷病、精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致生活陷於困境。 (二)父母離婚或一方死亡、失蹤,他方無力維持家庭生活。 (三)父母一方因不堪家庭暴力或有其他因素出走,致生活陷於困境。 (四)父母雙亡或兒童及少年遭遺棄,其親屬願代為撫養,而無經濟能力。 (五)未滿十八歲未婚懷孕或有未滿十八歲之非婚生子女,經評估有經濟困難。 (六)其他經訪視評估確有生活困難,須予經濟扶助。 前項之申請,應於生活陷於困境、無力維持家庭生活、無經濟能力或有經濟困難等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為之。 第一項各款申請資格,應符合下列資產規定。但有事實足以證明生活陷困,經本府社工人員或本府委託單位之社工人員評估確有扶助之必要,得以訪視報告為審核依據,不受下列各款之限制: (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公告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 (二)全家人口不動產(含土地、房屋等)依公告現值低於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三)全家人口動產(含股票、投資、存款等)平均每人低於新臺幣十五萬元。 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失業,須檢附勞保加退保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若為無雇主失業者,經村里幹事調查確為屬實,由村里辦公室出具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稱重大傷病,須檢附重大傷病卡或相關證明文件;若為診斷證明書,則需由地區醫院、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開立,並敘明短期內無法工作。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失蹤,係指失蹤達六個月以上,須檢附當時報案協尋相關證明文件,與最近協尋狀況之查詢文件。 第三項各款所稱全家人口,係指本人、配偶、子女及實際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若有同址多戶之情事發生,須確實詳查,依前述規定計算人口、收入及資產。 三、申請程序及應檢附表件: (一)申請程序 1.申請人應於當月十五日前備齊證件提出申請,鄉(鎮、市)公所初審後應造冊連同申請文件於當月二十日前送達本府(以收文日為準),經複審符合規定者,核定自當月份起補助;十六日以後提出或公所未依限送達者,核定自次月份起補助。 2.本府將核定名冊函覆鄉(鎮、市)公所,鄉(鎮、市)公所應將核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3.申請案經核准後,統一逕由郵局撥款入帳。 (二)應檢附表件(請依順序裝訂) 1.申請表。 2.切結書。 3.兒童(少年)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據(若非轉入兒童帳戶請附上切結書)。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註冊證明文件。 5.足資證明有第二點第一項所列各款情事之ㄧ相關文件。 6.最近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 7.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證明文件。 (三)有第二點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情形,並列為本府保護個案者,得由本府 或本府委託單位之社工人員協助,備齊相關表件,逕向本府社會處申請。 四、符合本項補助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三千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但經本府社工人員或本府委託單位之社工人員實地訪視評估後,如有延長必要者,最多延長六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五、已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不得再領取本計畫扶助。但經本府社工人員或本府委託單位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納為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或脆弱家庭服務對象需要經濟協助者,若已領取政府其他生活扶助且每月未超過新臺幣三千元,得核予補助差額。 六、申領本項補助之家庭,應接受本府社工人員或本府委託單位之社工人員訪視關懷及其他相關協助;領取扶助之費用應支用於兒童及少年食、衣、住、行、教育及醫療保健等基本生活所需,扶助費用支出情形或兒童及少年基本需求被滿足狀況,由社工人員納入評估。未配合前述規定者,則停止補助。 七、受扶助之兒童少年,若扶助原因消失,應即停止補助。但扶助期間年滿十八歲者,得繼續接受補助至期滿為止。 八、以虛偽不實之資料、陳述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申請、領取緊急生活扶助者,除撤銷原核准之處分,追回已領取之生活扶助外,並得視情節依法追究。
2021.09.27
粘男想證明「是否欺騙感情」,15歲少女小芳很快寄來自拍裸照。(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擔任工廠作業員的粘姓男子,於2018年7月透過「愛情公寓i-pair」,認識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芳,不到1個月,小芳主動要當粘男的女友,粘男則要求小芳自拍裸照,「證明不是欺騙我的感情」,沒想到小芳全脫了,自拍多張全裸照片傳給粘男,卻被家人發現報警,法院認為粘男用引誘方式,使少女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但考量他無前科且已和解,輕判徒刑1年7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粘男於上述網站認識少女小芳(化名),不到1個月時間,情竇初開的小芳主動表示,願意跟粘男交往成為情侶,國中畢業、於工廠擔任作業員的粘男,立刻傳訊息,希望小芳傳來自拍裸體,「證明不是欺騙我的感情」。 小芳很快到廁所內,自拍自己正面全裸、私密處清晰可見的猥褻照片,用LINE傳送給粘男,事隔一段時間,小芳家人發現,向中市警方報案。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認為粘男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引誘少年(女)拍攝猥褻行為照片罪,可判處3至7年重刑,不過,考量粘男年輕思慮未周,又沒有拿裸照做出不法事端,援用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徒刑1年7月,再以他坦承犯行、雙方已經和解,宣告緩刑3年,條件是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2021.08.16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17歲少年2017年無照騎機車上路,行經路口時擦撞正在過馬路的黃姓補教老師,害老師肱骨、手指骨折,肩關節也脫臼;少年事後遭求償。台北地院審結,由於少年未成年,故依規定判少年與父母應連帶賠償105萬餘元,可上訴。 老師主張,他2017年4月13日傍晚徒步走在北市文山區某個無號誌路口時,少年突然騎車將他撞到,害他粉碎性骨折、脫臼等,必須接受手術,即便術後出院仍需持續回診,故向少年與父母連帶索賠醫藥費、勞動力減損、不能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共273萬餘元。 少年與父母雖願意承擔賠償責任,但認為老師求償金額過高,另老師靠經營補習班維生,補習班在老師發生事故後仍持續經營,難認有不能工作損失,且賠償金額應扣除強制險與他們已經支付的10萬元。 法官認為,事故發生時少年年僅17歲,遭少年法庭裁定予以訓誡並假日生活輔導確定;而老師不只經營補習班也兼任教學工作,還要開車接送學生、烹煮食材等行政事務,且經醫院評估,老師確有勞動力減損情況,故認定老師因事故嚴重影響生活作息與工作能力,判少年與父母應連帶賠償105萬餘元。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 延伸閱讀->師傅闖禍了!撞死國道上檢修夫妻 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2年
2020.02.15
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即可提出 1 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就是有可以依法律規定判處刑罰的行為,例如偷東西、搶劫、打架傷人、騎車撞傷人、使用海洛英等一、二級毒品、性侵害等。 2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17 條:「不論何人知有第三條第一款之事件者,得向該管少年法院報告。」第三條第一款:「左列事件,由少年法院依本法處理之:一、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報告少年觸犯刑罰法律狀
2020.02.07
免除或停止執行之規定為何? 一、免除執行感化教育部分: (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諭知之感化教育受處分人,執行逾6個月,已進入第一等,而其第一等成績最近3個月內,每月得分在42分以上,執行機關(本院)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得檢具事證,聲請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免除執行。 二、停止執行感化教育部分: (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諭知之感化教育受處分人,執行逾6個月,已進入第二等,而其第二等成績最近3個月內,每月得分在42分以上,執行機關(本院)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得檢具事證,聲請原為感化教育處分之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停止執行,停止期間,應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聲請免除(停止)少年感化教育處分書
2019.12.13
一般人只知前科不知前案! 所謂的「前案」,此概念較少為人所知悉,前述的前科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之情形當然都會出現在「前案」當中,而且「前案」範圍遠遠不只這些,依「臺灣高等法院全國前案系統查詢作業規範」第3條規定:「本系統前案資料包括一般前案紀錄及少年前案紀錄。前項少年前案紀錄包括一般少年前案紀錄及應塗銷少年前案紀錄。」前案內容並非僅限於科刑(判刑)的不良紀錄,即便檢察官行政簽結、不起訴、緩起訴,或法院判決無罪或緩刑,這些資料都會出現在「全國前案系統」當中的,前案紀錄通常用以作為司法機關參考使用,一般人並無法直接查詢得知的。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聲請塗銷少年前案紀錄書
2019.12.10
何謂「曝險少年」? 此次修法的第二重點為建立行政先行制度。前面提到本次修法將過去犯罪之虞的「虞犯」,改成曝露在風險中之少年的「曝險少年」,並且框限定義在以下三款: 1.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2.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 3.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taiwan.molybdenum.com.tw 請求處理曝險少年狀
2019.12.10
何謂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係對於觸犯刑罰法律或觸犯刑罰法律之虞的少年,不採監禁措施,而將其交付專人或特定機關團體,施以特別之監督與輔導,考察其行狀,矯正其不良習性之保護處分。少年保護官採「監督」與「輔導」並重之方式,執行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之執行期間,自少年報到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撤銷執行之日終止。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3年;少年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21歲為止。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聲請免除少年保護管束處分書
2019.11.07
少年對空鳴槍 交代不清到底有何動機 17歲唐姓少年搭乘1輛「白牌車」,24日凌晨0時許在新北地檢署外對空連開8槍示威,犯案後攜帶改造手槍投案;至於為何開槍?唐少竟稱因為仇家要過來開庭,讓警方傻眼。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裁定收容。 住新北市的唐少到案後供稱,半個月前他在汐止約人談判,雙方一言不合,被對方痛揍,他想要討回來。得知仇家24日要開庭,23日晚間11時從新莊叫了1輛「白牌車」,前往位於土城區的新北地檢署,抵達離地檢署約20公尺的路邊,他示意司機放慢速度,接著開車窗在地檢署門口拿改造手槍對空鳴8槍,再搭原車逃回新莊。 開完槍搭白牌車投案 土城警分局巡邏員警在約40公尺的對向車道聽到槍聲,趕緊掉頭追趕,因車輛開上台65快速道路,騎機車的員警追不上跟丟。 唐少告訴警方,他開槍時就已有警察追趕,自認逃不過,便請司機載他到新莊警分局投案。載唐少的白牌車司機供稱,他沒想到會載到這種客人,對方開完槍後,他不得不聽話,只好載對方回新莊,還好最後去投案。 唐少攜帶改造手槍投案,卻無法說明衝突原因,更未交代對方身分,警方對說詞存疑,將再釐清犯案動機,並追查槍枝來源。 新北檢表示,檢察官昨天有偵辦一件街頭槍擊案,將再調查釐清與此案間有無關聯。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
2019.10.25
膽大包天 17歲唐姓少年今日凌晨0時許,疑因得知仇家到新北地檢署開庭,前往堵人,在新北檢外對空連開8槍示威,事後自知法網難逃,帶槍到警局投案,對此,新北檢表示,檢察官昨有偵辦一件槍擊案,將再調查與此案間有無關聯性。 警方今天凌晨0時15分,騎乘機車巡邏發現一台白色轎車停在新北檢外,行跡可疑,正準備上前盤查時,轎車乘客突然打開車窗,對空連續鳴8槍,警方鳴笛追捕,轎車隨後往台65線往新莊方向逃逸,因警用機車無法上快速道路,警方暫放棄追捕,改調閱監視器追查白色轎車,15分鐘後,唐少自帶改造手槍到新莊分局投案。 凌晨3時許,唐少從新莊警分局移送回土城警分局進行後續偵辦,面對媒體追問「為什麼要開槍」、「是不是有什麼恩怨」,均不發一語,警方在現場發現8顆彈殼,還有3發未擊發的子彈,將再進一步釐清唐少開槍動機,唐少訊後將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專業法律諮詢 taiwan.molybdenum.com.tw
2019.10.24
東騙西騙 屢試不爽 罰錢換取牢獄之災 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而聲名大噪、曾遭判刑入獄的黃照岡(黃琪),冒充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名義,要求晶華酒店等飯店給優惠,入住商務樓層標準房,台灣高等法院考量他與被害人和解及賠償,被害人也已原諒,依7個詐欺罪合併判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0萬元定讞;他昨日提早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扣除遭羈押天數折抵刑期,繳清46萬7千元罰金。 高中肄業的黃照岡(26歲),2008年時冒充塔羅牌老師,幫前總統陳水扁算命。2011年他冒用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舊式身分證,申辦無金額上限的「黑卡」,盜刷612萬元套現,後來又向一名宋姓女子詐騙上百萬元,法院依詐欺罪判他8年2月徒刑定讞。 2016年7月14日起,黃照岡假冒國泰集團成員蔡鎮宇千金蔡佳玲(Fendi Tsai)名義,打電話到晶華酒店、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訂房,並要求給予優惠,與鍾姓友人省下升等房費與餐飲服務費數萬元。 8月26日下午2點,他使用通訊軟體WhatsApp,如法炮製以 Fendi Tsai 名義與喜來登貴賓服務處員工聯絡訂房,因員工已發現黃照岡伎倆,才未得逞,刑事局也著手偵辦。黃落網時稱,不論是晶華或喜來登,扣除成本之後,根本沒損害財產,「何來成立詐欺罪?」。 台北地院依7個詐欺及詐欺未遂罪判他1年10月徒刑,另有1年得科罰金之刑。上訴後,二審審理時黃琪雖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但考量他已和被害人和解、賠償,被害人也願意原諒,今年7月31日依7個詐欺罪,合併判1年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0萬元定讞。 今年5月二審開庭前,律師郭上維開庭前發現他「叫不醒」,請法警呼叫119。法官請救護員當庭施予疼痛刺激測試,黃才「嗯」了一聲,送醫後一切正常。 專業法律諮詢 www.legalweb.com.tw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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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是外流影片惹的禍嗎? 事實都被影片給扭曲了... 有民眾在21日時,爆料公社分享一則影片,在某個街頭邊的洗車場撞見3名惡少因不明原因,抄起堅硬的棒球棒,發狠對著一台奧迪豪車猛砸,仔細一看車燈、玻璃、車頭都被砸到凹陷,鏡頭轉往旁邊,另一台車子也有其他4名少年狂打,讓民眾驚呼「強大的棒球隊又開打了」,沒想到看似恐怖的攻擊背後竟藏有反轉真相,引起熱議。 沒想到,疑似惡少鬧事的事件竟出現反轉,有網友轉發台中市政府警察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所長的留言,表示警察接獲報案後已到現場關切,發現店家根本沒有營業,在了解後,發現是劇組正在拍攝電影,並且已經經過正式申請,電影目前也還未上映,希望民眾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之下,不要以訛傳訛。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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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是外流影片惹的禍嗎? 事實都被影片給扭曲了... 有民眾在21日時,爆料公社分享一則影片,在某個街頭邊的洗車場撞見3名惡少因不明原因,抄起堅硬的棒球棒,發狠對著一台奧迪豪車猛砸,仔細一看車燈、玻璃、車頭都被砸到凹陷,鏡頭轉往旁邊,另一台車子也有其他4名少年狂打,讓民眾驚呼「強大的棒球隊又開打了」,沒想到看似恐怖的攻擊背後竟藏有反轉真相,引起熱議。 沒想到,疑似惡少鬧事的事件竟出現反轉,有網友轉發台中市政府警察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所長的留言,表示警察接獲報案後已到現場關切,發現店家根本沒有營業,在了解後,發現是劇組正在拍攝電影,並且已經經過正式申請,電影目前也還未上映,希望民眾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之下,不要以訛傳訛。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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