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就該放下,怎麼能亂剪內褲!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高雄的女子小花(化名)因為前男友另結新歡,一怒之下,竟用剪刀剪破前男友的內褲、褲子,雖然小花到案後聲稱前男友的內褲、褲子,是她花錢買的,是她的東西,但高雄地院審理後,仍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小花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