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罪】讓車主更換報廢車改裝排氣管變賣 警員涉罪遭起訴
2021-02-08
圖/示意圖
前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瑞平派出所林姓警員(現已調職),於任職該所期間發現陳姓騎士的機車已經報廢,仍懸掛其他車牌,予以取締後原本應依法沒入,但他竟允許車主更換改裝的排氣管、儀表板、避震器及引擎等物並變賣,新北地檢署今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嫌起訴林男。
檢方調查,林男原本是瑞平派出所警員,負責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及道路交通管理稽查等業務,前年12月29日,他在路上發現陳姓騎士的機車已經報廢,仍懸掛其他車牌,予以取締後應依法沒入。
怎料,前年12月31日下午2時許,他竟允許陳某進入派出所,更換改裝的排氣管、儀表板、避震器及引擎等物後,陳某再把這些物品帶走變賣所得3萬元。
檢方偵辦時,林男辯稱只允許陳某拔走車牌,但不知道他更換排氣管等物,檢方並不採信,最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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