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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墓使用費 前嘉市殯葬所臨時人員判刑

2019-10-05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36383

  • 無奇不有

    這種錢也敢A

    盜用墓園公款

    曾任職嘉義市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的周姓男子,於102年5月間涉嫌侵占喪家委託代辦申請使用公墓費用3萬6千元,東窗事發後,雖補繳公墓使用費,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嘉義地院今天依侵占罪將周男判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得以1千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周男(50歲)自89年8月即在嘉市殯葬管理所擔任巡山員,負責協助公墓區維護管理,協助受理埋葬、遷葬等查報事宜,102年調整職務至火化場工作,負責操作機械設備執行遺體火化等事宜。

    李姓男子於100年到嘉市殯葬管理所洽辦公墓事宜時,與時任巡山員的周男認識,而陸續委託周男代辦11件申請公墓事宜,然而102年5月李男循前例,找周男代辦申請公墓時,周已調職到火化場工作,仍收取李男交付的公墓申請費用3萬6千元。

    豈料,周男將這筆3萬6千元申請費用佔為己有,並向李男佯稱,公墓使用許可證及收據將請託造墓工人轉交,直到嘉市殯葬管理所於104年5月間清查,發現無亡者之公墓使用許可及繳費資訊,通知喪家補辦申請程序,始知上情,案經廉政署偵辦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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