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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大鎖隨機攻擊騎士 因有精神病史依傷害、竊盜罪輕判判刑2年3月

2020-02-18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去年3、4月間桃園、新竹街頭,接連發生騎士遭隨機攻擊案件,兩地至少有4名騎士受害,警方隨即逮到涉案的37歲、前科累累的李姓男子,並查出他在桃園涉及另2起竊案,桃園檢方去年依殺人未遂、竊盜起訴,並建請處以重刑;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李男並未攻擊騎士要害或是持續朝要害攻擊,且他經鑑定罹患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規定,雖屬累犯應加重其刑,近日審結改依傷害、竊盜罪判處李男共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

判決另指出,李男因涉及另起傷害案件且有精神疾病病史,去年新竹地院法官判刑時,宣告李男應於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本案即無再宣告監護的必要。

案發後警方隨即逮捕有竊盜、殺人未遂等多項前科的李男,並查出他另涉桃園2起車內財物遭竊案,李男去年被桃檢依殺人未遂、竊盜罪嫌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傳喚受害女騎士出庭,並描述被攻擊的過程,曾姓女騎士背後被攻擊,而邱姓女騎士第一下被攻擊臉、第二下被攻擊肩部,認為李男並未攻擊到要害或是持續朝要害攻擊,應無致人於死的故意,改以傷害罪論斷。

李男去年3月27日晚間6點多,騎機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普忠路時,見曾姓女騎士在路口等紅燈,持機車大鎖從後方攻擊曾女背部後逃逸,導致曾女背部挫傷、擦傷;同月31日晚間8點多,又在中壢區林森路,以相同手法攻擊搭乘親友機車的邱姓女乘客頭部、肩部,造成她左臉挫傷、下唇撕裂傷2公分及左肩挫傷,同時期新竹縣市也發生兩起女騎士遭攻擊事件。

判決指出,李男前科累累又屢屢再犯,依法應加重其刑,但他經鑑定長期罹患精神疾病,導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減低,符合減刑要件,審結竊盜部分分別判處7月、8月徒刑,傷害罪判處8月、10月徒刑,共應執行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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