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摸黑從浴室窗外高舉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被識破。(示意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葉姓男子多次利用晚上從浴室窗外高舉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被害人發現後氣得報警抓人,葉男形跡敗露,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屏東地院法官判他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葉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住戶1樓浴室每到午夜便透出燈光並傳出盥洗聲,為滿足偷窺慾望,去年7、8月間多次利用夜間跑到浴室外,隔著窗戶高舉具有攝影功能的手機,偷拍浴室內女子洗澡,被害人查覺異狀,發現窗外有「攝狼」,隨即報警處理。
葉男將偷拍影像存在自家電腦內,不時觀賞回味,警方據報後,根據被害人住處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葉男涉有重嫌,持搜索票循線找上門,在葉男電腦中查扣物證,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葉男事後坦承犯行,表達悔意,檢方認為葉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屏東地院法官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