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造謠無罪?
立委照樣開罰駁回上訴定讞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影射他收受科技業者2億元政治獻金,又在臉書指工程公司老闆捐1億元給他,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審判段宜康應賠償60萬元並登四大報道歉,二審改判段宜康賠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聲明,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馬英九辦公室對此表示,馬英九向來高度尊重言論自由,不輕易興訟,然部分人士卻因此有恃無恐,屢屢惡意造謠貶損馬英九名譽。馬英九為捍衛自身之清白及端正社會風氣,不得已採取法律行動,法院亦以判決確認馬之清白,希望因此有助遏止造謠歪風,並讓相關人士記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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