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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千萬分手費!名媛李珍妮因偽造文書罪遭判1年1月定讞

2019-12-06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J-NjgmHV_Q


李珍妮霸氣表示當花錢消災
名媛李珍妮和國喬石化前董事長吳春臺,分手費鬧上法院!因為私自拿印章涉嫌偽造文書,李珍妮一二審官司都輸,其中第四個偽造文書罪,高院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有期徒刑,和另外三罪合併執行1年1個月,得易科罰金將近40萬,對此,李珍妮回應,服飾公司本來就是她經營,吳春臺只是借名登記,就當作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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