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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員尤振仲判刑4年半 台鐵:予以尊重 針對2018年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意外,宜蘭地院今日上午宣判,普悠瑪司機員尤振仲以《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而時任台鐵機務處柳姓副處長,以及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對於此案一審判決結果,台鐵局今日表示,「予以尊重,並於審理過程中充分配合司法調查,提供相關資料」。台鐵局也指出,事故後已修訂相關管理須知、建立賞罰機制等安全處理程序,並已完成相關人員教育訓練、落實執行。
全面推動安全改革 估年底完成導入SMS 此外,為確保行車安全,台鐵局強調,「已全面推動安全改革,透過檢視人、車、路三面向健全工地管理、改善風險路段、強化軌道結構、提升車輛妥善率、確保行車運轉安全」。 而台鐵局也預計於今年底,完成導入台鐵安全管理系統(SMS),交通部也將進行第三方評鑑,確保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