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失戀遭拐騙進摩鐵被性侵 依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
2020-02-24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失戀女大生遇陳姓男子搭訕,陳男假意送女大生回校,途中軟硬兼施帶往摩鐵性侵得逞,事後要求不得報警才讓她離去,被害人勇敢配合警方,把涉案陳男約出落網,陳男反指女大生是半推半就,並未強制性交,但高雄地院認定性侵犯行,判刑3年4月徒刑,陳男上訴二審被駁,維持原審,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高大的陳男(26歲)身高181公分,2017年4月間在路上搭訕被害女大生,2人先在速食店聊天,被告原稱要送她回學校,她因剛和男友吵架分手,精神有點恍惚,誤信陳男真心幫她、安慰她,1小時後,被告佯稱喝水、休息提議前往摩鐵,再以高大體型涉嫌性侵她,事後,她向警方報案,再與警方合力騙出陳男將他逮捕。
據了解,女大生遭性侵後心理產生極生陰影,事後3年來還需接受心理諮商,不時夜夢惡夢驚醒,不敢路過案發地點,對於被告辯稱她半推半就上床,還幫付部分開房休息的錢,女大生表示當時害怕陳男對她不利,才會「腦袋當機」,幫被告付了一部分錢,一、二審法官接受女大生說詞。
被告堅稱2人合意性交,否認強制性侵女大生,高雄地院不採信,女大生指控陳男進房後要求和她共浴,陳洗完澡竟強壓她上床,因對方體型高大,她雖拚命反抗沒用,一審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被3年4月,被告上訴二審,堅稱是合意性交,法官不採信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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