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冷血!自閉院生遭教養院員工施暴凌虐,送醫仍不治身亡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306/2452894.htm?ercamp=sorted_hot_news
判決書中提到,李姓院生2021年7月29日中午出現情緒不穩、躁動等情形,行政助理賴男竟在寢室內徒手打他耳光,再以拳頭毆打臉部、胸部、腹部以及背部;社工林男也徒手打他耳光及拍打臀部,並讓生活服務員周女拿來按摩拍繼續打,打完之後由賴男以束帶將人綁住,然後鎖住寢室離開。
大約1個小時之後,賴男拿著繩子返回李姓院生的寢室,將他的雙手、雙腳綁住,過程中周女都在寢室外面鎖門「把風」。同日下午2時許,李姓院生掙脫繩索從寢室窗戶逃出,但隨即被教養院員工發現,再度被帶回寢室,這次賴男手持金屬材質掃把柄毆打他的大腿後側,接著用周女遞來的按摩拍拍打他的臀部,打完之後再用紅色塑膠繩綁住他的雙手雙腳。
3人無視李姓院生在寢室內持續反抗、尖叫,也沒有即時檢查他的身體狀況,適時鬆綁或補充水份,最終導致他因為身體肌肉處於長時間的過度活動、緊縮,又無法獲得治療,進而引發橫紋肌溶解症,併發局部腦實質浮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終因惡性高熱、代謝性衰竭,於當日下午5時許不治死亡。
事情曝光之後震驚社會,檢方依私行拘禁致死、傷害等罪起訴林男、賴男以及周女。李姓院生的母親悲痛表示,3人在偵訊期間不斷否認犯行,希望法官重判,「(他們)一點悔意都沒有!」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在整起案件中屬於主導性決策者角色,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並將管教責任推給其餘2人,因此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賴男則對上述犯行坦承不諱,有勇於面對自己過錯並承擔應負責任之心,犯後態度尚可;周女同樣認罪,但否認曾動手毆打,審判終了前數次對被害人家屬道歉,犯後態度普通。
法官表示,3人至今均未能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也沒有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仍希望從重量刑,最終依共同犯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周女7年2個月、林男8年10個月、賴男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