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民事聲請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登記狀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1-1-6-20.html
為聲請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事
聲請人基於物權關係,就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之系爭土地所有權,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聲請受訴法院以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為使第三人知悉訟爭情事,以便阻卻其因信賴登記而善意取得系爭土地所有權,及避免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受不測之損害,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5 項規定,請准就系爭○○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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