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床頭留字條「來這裡睡過」,小三遭到判賠30萬
2020-04-30
黃姓女子與已婚的郭男發生婚外情,更在郭男的邀約下,趁郭妻不在家時到郭家約會發生性行為,黃女還在床頭留下字條,嗆郭妻「妳不在,我就進來睡了」,法官認為黃女侵犯原配權益,判她應賠郭妻30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6月間,郭妻突然接到黃姓女子傳來的訊息,要她去床頭找找看有沒有紙條,郭妻一臉孤疑,仔細尋找後,果然在床頭的夾縫處找到記事紙本,上面寫著「其實我也不想這樣,但那種心靈相通,怎麼辦呢?」、「妳不在,我就進來睡了,很抱歉」、「可以守住他的心嗎?我很心疼他」、「我曾離開的,但他像失了魂似的,我們又再一起了」等。
郭妻此時才驚覺丈夫出軌,經逼問後,丈夫也坦白,並告知已跟黃女分手,但郭妻看著黃女傳來的簡訊,黃女寫著「請你也別再讓妳的老公來找我了,他說沒有我,他每天都想死。我不想為了那個沒種的男人再心軟,再幫他騙你了」,郭妻懷疑兩人藕斷絲連,氣得她怒提民事告訴,向黃女求償50萬元。
高雄簡易庭開庭時,黃女拒到場替自己辯護,也沒有提出任何答辯書狀,法官因此依郭妻所提供的事證,加上郭男也作證自己出軌,因此判黃女應賠郭妻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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