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陳姓男子擔任「中華民國公益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期間,涉嫌以每月10萬元租用網路賭博網站,再結合彩券行,向賭客推銷購買儲值點數下注,賭贏可向櫃檯人員以1:1兌換現金,新北地院日前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未扣案的632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協助他處理帳務的陳子則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1月起,陳男以每月10萬元代價,向暱稱「詹姆士」的工程師租用「金牌遊戲網」、「GO GO遊戲網」、「樂透分析網」等賭博網站,並取得最高權限的「總監」資格,透過自己與友人開設及招攬的13家彩券行,向前來購買彩券的賭客推銷購買儲值卡點數(即1元購買1點),賭客購買後,由櫃檯人員幫忙開通網站會員帳號,再用彩券行電腦對賭台彩的「賓果」、「六合彩」,因平台賠率比台彩高,吸引不少賭客下注。
2018年4月,警方獲報前往搜索查扣手機20隻、隨身碟13個、電腦主機設備7組、提款卡及存摺等27本,以及台幣334萬元與美金、港幣、澳門幣、日幣、人民幣、泰銖現鈔約值台幣10萬餘元。
審理時,陳男等6人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此舉主動誘發民眾跟進參與賭博,影響社會風氣,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分別判處6人有期徒刑2月至6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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