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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指控殺死情敵是因為自我保護,依然遭到重判14年徒刑

2020-04-13


新北市68歲男子戴千翔迷戀48歲阮姓女子,竟持凶器刺死阮女的53歲湯姓男友,一審去年依殺人罪判刑14年,全案上訴高院,戴千翔日前開庭時,竟反控湯男企圖謀殺他,他才還擊失手誤殺,湯男的29歲兒子聽了很不滿,要求合議庭「還公道」!

戴千翔愛上在市場賣菜的阮女,拿到她的電話號碼後,經常致電聊天或親赴市場探視阮女,但郎有情、妹無意,阮女不勝其擾,把電話交給正牌男友湯男接聽,兩個男人在電話中大吵一架,種下殺機。

去年3月25日中午,戴千翔騎車行經新北市樹林,發現情敵湯男也騎車經過,便將他攔下理論,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較年長的戴千翔竟掏出不明鐵製銳器,朝著湯男的胸口猛刺,湯男當場倒地昏迷,送醫不治,戴千翔得悉事態嚴重,騎車落跑藏匿。

警方到場原以為是騎車自摔案,調閱監視器赫見湯男生前曾與另一名機車騎士打鬥,而法醫相驗遺體後也發現湯男遭銳器刺傷動脈,案情急轉直下,由意外轉為殺人罪偵辦。

過濾清查後,警方認定戴千翔涉重嫌,但戴千翔刻意關機藏匿,案發4天後,他以為風頭已過,致電阮女,位置馬上遭到鎖定,大批員警前往逮人,他才承認犯案,一審判14年。

案經上訴,戴千翔在高院辯稱,當天騎車在路上,被湯男攔下,試圖謀殺他,他主觀上並沒有殺人的犯意及犯行,而案發後打電話給阮女,則是為了討錢。

湯男的兒子遠從南投跑到台北開庭,因路程關係而遲到,向合議庭道歉,但不認同戴千翔的辯詞,要求合議庭「還公道」!合議庭審訊後,諭知27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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