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險金,婦人竟然毒殺女兒,二審重判10年定讞
2020-05-06
高雄市仁武區鐵工廠老闆娘63歲王黃寶美,意圖領取高額保險金,4年前幫助久病厭世的丈夫自殺,故佈疑陣成他殺,先前已被依加工自殺罪判刑3年2月定讞;但檢警偵辦過程驚覺,7年前死亡的家中弱智次女,竟也是被她在藥酒中摻滅鼠藥,毒害身亡,檢方另案起訴;一審將她判刑12年,二審改判10年徒刑,沒收詐得的理賠金255萬餘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13年8月2日深夜11點多,王婦的36歲次女王秀鳳,被人發現中毒身亡,死在路邊,檢警始終無法找到殺人凶手,案件變成懸案。
直到3年後,王黃寶美協助丈夫王義祥自殺身亡,領走千餘萬保費,檢警偵查時查出原來毒殺王秀鳳的真凶,竟是她的母親。
判決指出,王黃寶美因長期照顧女兒而身心俱疲,且家中積欠卡債、房貸、保險費、廠房租金等費用,起意殺害女兒詐保。
2013年8月2日晚間,王黃寶美騎機車搭載女兒外出,在仁武區八德一路93巷附近,騙女兒喝下摻入可滅鼠、甲醇成分的藥酒,王女喝下後不久即毒發身亡,王黃寶美刻意將女兒上衣掀至胸部上方處,製造性侵殺人案件的假象。
王秀鳳屍體被發現後,警方上門查訪,王婦還刻意誤導警方,謊稱女兒愛喝酒,常常有人拿酒引誘帶她出去等,員警苦查多時,一直找不到是何人帶走王女,偵辦陷入膠著,成為懸案。
3年後,王婦幫丈夫加工自殺後,也一度將丈夫死因誤導辦案人員是離職員工下手殺人,但檢警比對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身亡時,並無可疑人士出入,終突破王婦心防,坦承幫丈夫加工自殺,目的是為了詐領千萬元保費,法院最終認定為幫助自殺罪,前年2月判刑3年2月確定,已發監服刑。
檢警也重啟偵查王秀鳳命案,前年3月檢警借訊王婦時,王婦坦承因欠債和照顧女兒太累而毒殺女兒,辯稱再也不用再擔心女兒被人欺負。
一審橋頭地院認為王黃寶美已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調查,因此依殺人等罪判刑12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檢警起初懷疑是死者父親殺害次女,王黃寶美在偵訊時主動承認行凶,符合自首要件,可減刑,因此殺人罪改判9年、詐財罪1年4月,合併應執行10年;最高法院今認定二審見解與量刑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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