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划算嗎?
話不能亂說!
塗姓園長主張,賴某在2017年6月5日至6月8日到托嬰中心工作,每天上班約6小時,僅到職4天就因表現不佳而離職。
不料,賴某離職後,竟在托嬰中心樓下徘徊,隨機攔下家長,指控:「園長會打小孩」,要求家長不要把小孩送到托育中心,她當時認為只是離職挾怨報復,加上家長都很相信她,暫時沒有提出訴訟。
不料,去年11月間,賴某又故態復萌、變本加厲,透過臉書MESSENGER向家長散布:「園長很恐怖、會打小孩」並要求家長千萬不能把小朋友送到托嬰中心,塗姓園長認為這已影響托嬰中心運作,提訴求償10萬元,並要求道歉。
審理時,賴某沒有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法官審理後判決賴某賠償5萬元,並須在其臉書刊登道歉啟示7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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