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結果民間團體卻是兩樣情
2020-06-04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即日起失效。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多個公民團體在司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肯定釋憲結果,稱通姦除罪化是「婚姻平權重大的里程碑」。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莊喬汝表示,通姦罪廢除不會帶來婚姻制度的崩解跟毀壞,而是會走向一個更平等、更有尊嚴、更對等、更自主協商的現代婚姻,「我們認為這是婚姻平權重大的里程碑」。
根據司法統計,通姦罪女性被起訴、定罪的人數高於男性。莊喬汝談及,通姦罪表面上是中性的法律,卻造成性別傾斜、男女實質不平等的情況,因此這次大法官宣示,也被認為是性別平權的一大步。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則在臉書發文批評,「離譜、誇張、不食人間煙火,主要的理由是高舉性自主權」,認為通姦除罪化後,小三、小王會更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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