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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贊成通姦罪除罪化,但是兩性作家表示不代表支持可以通姦

2020-06-04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29)日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對此,兩性作家艾姬表示同意,她呼籲 :「『贊成通姦除罪,不代表贊成通姦。』這句是給愛亂扣帽子的道德魔人看的!」

出過三本「情慾」相關書籍,並定期在網路投放文章的兩性作家艾姬在臉書上表示,對於通姦除罪化爭議,她的論點很簡單,第一,婚姻裡的罪與罰,很難依「法律」來認定裁決。通姦的人不會因為有刑法就管束自己,不通姦的人也不會因為除罪了就趕快找個人通姦。

另外則是,能解決婚姻問題的,絕對不是「刑法」「民法」,而是「心法」。當然,真的要讓受害者有所補償,「民法」也已足夠。雖然造成許多小三傷心傷身又傷財,渣老公回歸家庭還能賺一筆偏財的荒謬故事。

艾姬也在最後,也就是第三點,呼籲 :「贊成通姦除罪,不代表贊成通姦。」這句是給愛亂扣帽子的道德魔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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