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是女人的陷阱?于美人自爆曾經選立委想把除罪話當作政見
2020-06-16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五月29日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認定《刑法》通姦罪違憲並即刻失效。對此,資深主持人于美人昨日也與音樂人許常德一起開直播討論「通姦除罪化」;不過事實上,于美人曾在去年透露,先前她就想以「通姦除罪」作為政見參選立委,但隨後就因遭到法務部打臉而作罷。而昨日于美人也坦言,通姦罪就如同陷阱,很容易讓女性緊抓不放,但最後其實卻是在拿刀割自己。
于美人去年10月在談話節目《什麼道理》中指出,她2016年就曾想以「通姦除罪」及「醫療行為刑事責任除罪」作為政見參選立委,但當她公布參選意願後,法務部就立刻做出一份民調,其中有85%民眾都反對通姦除罪,因此自己當時就選擇不參選。
于美人29日透過臉書直播表達看法,她指出,通姦罪就是一個陷阱,「因為它懸在那裡,你以為放在那裡就是一個保障」,很多女性一旦發現丈夫通姦,很容易就會緊緊抓住通姦罪,但之後卻也會掉入這個法律的陷阱之中。
于美人解釋,在處理通姦的過程中,女性每次蒐證都是在拿刀刺自己,還要花錢請律師、徵信社,若之後真的成功去撞門看到丈夫和別人通姦,「那是第2把刀刺進去」;若丈夫後來選擇維護小三,那又就是讓第3把刀再往心裡刺下去。
于美人進一步說,若真的運氣好抓到證據到了警察局,女性可能原先會以為全世界都會挺自己,但實際上很可能是親朋好友都來勸說撤告,要她為了小孩及家庭忍下來;而這時候抓姦的女性才會發現,原來根本沒有人要站在自己身邊,甚至連自己的父母都可能不相挺,因此只好撤告丈夫,只告小三,但最後可能只會易科罰金,最多大概也只會罰9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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