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童搭吉普車越野拋飛亡 業者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
2020-01-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陳姓夫婦帶著2個孩子體驗吉普車越野活動,不料卻發生翻車意外,導致2歲女童拋飛身亡,全案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後,吉普車張姓駕駛獲緩起訴,莊姓業者則被判刑8個月,可上訴。
莊姓男子在屏東經營吉普車載客越野遊程,僱用張男擔任駕駛,陳姓夫婦2年多前帶著2個孩子搭上張男駕駛的吉普車,體驗越野樂趣,卻在中途發生翻車意外,車上2歲女童頭部受到重創送醫不治,歡樂遊程因而變了調。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莊姓業者與張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偵辦後,予以張男緩起訴處分,莊男則被提起公訴;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載客的吉普車僅有安全帶繩體而無插扣座,實與未裝置安全帶無異,安全設施不足,仍收費載客,依全案情狀,判處莊男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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