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後照鏡被撞壞 他持防狼噴劑噴對方依傷害罪遭判刑
圖/記者林嘉東攝
黃姓男子超車不慎,車輪吃到別人車道,左後照鏡被對方撞壞,竟趁對方下車理論時,冷不防朝對方眼睛噴防狼噴劑,害對方眼角膜受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傷害罪判黃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去年12月間某日晚上7時許,駕車途經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時,欲從外側車道超車,突見前方路旁有貨車擋道,緊急煞車,但左輪已跨越車道線,與後方駛來的貨車發生碰撞,撞壞他車的左後照鏡。
黃不滿貨車肇事不停車,加速趕上,超越黃的貨車後,減速逼貨車駕駛停車。
黃下車找貨車駕駛理論時,質問對方:「撞到人都不用停下來看?」,未料,反遭對方咆哮怒斥:「我有撞到你嗎!」
黃被控推了對方一把,反遭對方回推後,險些跌倒,竟趁對方查看他左側後照鏡有無受損時,冷不防拿出車內狼噴霧劑,朝對方臉部噴,使得對方右眼角膜炎傷害。
黃因而被告傷害罪嫌起訴。
法院認為,黃超車未遵循車道行駛,左側車身跨越車道線,侵入告訴人行駛的車道,才使得左後照鏡被撞壞,未反省違規駕駛行為,先出手推告訴人一把,再趁對方毫無防備時,持有危險性的防狼噴劑噴傷對方角膜,依傷害罪判處黃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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