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30萬叫對手退選 基隆里長曾秀菁遭判刑4年2月
2019-12-02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檢方一度諭令曾女50萬元交保,事後並掌握曾女仍持續與相關被告、證人聯繫勾串,再度拘提曾女,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曾女也是基隆市九合一選舉,首位被收押的候選人。檢警調查,去年九合一選舉,中正區砂子里里長候選人曾秀菁,涉嫌在2107年3月間,以搓圓仔湯方式,透過徐姓丈夫,以30萬元代價行賄同區陳姓參選人放棄競選,曾女另以招待選民餐宴方式向里民賄選。
選舉結束,曾秀菁高票當選,基隆地檢署除依《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外,並向基隆地方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剝奪曾當選資格;刑事部份,基隆地院11月29日宣判,一審判決曾秀菁涉交付賄賂及交付不正利益罪,應執行4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褫奪公權4年。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基隆地院尚未宣判;基隆市政府民政處表示,屆時如果法院判決曾姓里長當選無效,市府將在收到法院判決公文後,停止其里長職務,暫時先由里幹事代理,如案件在2年內,即明年12月25日前定讞,屆時即需辦理補選,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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