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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再現 性侵女兒 遭重判20年定讞

2019-10-30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29/1567546.htm

  • 又見獸父

    變態行徑

    關到死都不為過

    基隆17歲少女小鈺(化名)4年多前就讀國中時,當時因母親吸毒入獄,她與父親同住,沒想到父親竟以每月3次左右的頻率性侵她,甚至還逼迫她在跨年夜口交後,再做「跨年砲」。小鈺擔心說出去被父親滅口,又想逃避亂倫的噁心,性情大變。學校師長發現後,報警處理。最高法院29日將這名獸父重判有期徒刑20年定讞。

    判決指出,小鈺的母親入獄後,2015年初,她與父親到基隆的祖母家居住。某天晚間,小鈺熟睡之際,竟被父親強行脫掉褲子,小鈺清醒詢問父親,父親竟要小鈺閉嘴,並將小鈺抱到牆壁旁,要小鈺靠著牆,性侵得逞。完事後,父親並對小鈺恫稱:「如果你敢把這件事告訴別人,我就先殺了你,再自殺。」

    之後小鈺的父親就以每個月3次左右的頻率,從當年4月份起到年底止,持續性侵小鈺。小鈺因父親首度性侵她得逞後之恫嚇言語,及以前曾見過父親毆打母親之印象,而不敢反抗。總計小鈺因此被性侵27次得逞。

    其中當年12月31日晚上11點多,父親壓在小鈺身上,興致勃勃的告訴小鈺說有一種東西叫「跨年砲」,隨後逼迫小鈺口交,而後再性侵得逞。而跨年後的2016年1月中,父親又再性侵小鈺,這次還要求小鈺叫他「老公」。但小鈺認為爸爸應該是媽媽的老公,她沒辦法接受要叫爸爸老公這件事,所以性侵到一半時,小鈺就直接說:「爸爸我不要了」。小鈺事後說「我沒有哭,但是我內心覺得非常奇怪。」

    由於小鈺的月事沒來,她擔心懷孕,2016年1月份哭著找老師,說「我被我爸爸強姦」,並描述過程。老師聽了大驚,隨即找社工安置小鈺,並報警處理。檢警逮捕獸父,但獸父辯稱是因為他對小鈺管教太嚴格,小鈺才挾怨報復。但檢方不採信,提起公訴。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性侵29次,重判有期徒刑20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9日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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