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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績效?
還為了面子?
法官重判
宜蘭縣警局巡佐林世光,擔任派出所所長期間協助吳姓線民處理債務,被債主廖姓男子拒絕;林竟與吳男合夥「栽槍」,由吳男在廖租的車上私藏改造手槍、子彈,等廖男取車後,再夥同員警逮人;直到3年前因吳男自首,全案才曝光,林借公務員權力讓廖男受害,宜蘭地方法院林員重傷警察形象,依法加重其刑,判他3年6個月徒刑。
林世光從警超過30年,案發當時為宜蘭縣美城派出所所長,事發後被離主管職,改調至壯圍分駐所擔任代班巡佐,現仍在警界服務。
檢警查出,林在所長任內得知吳男、廖男有6萬元債務糾紛,出面協助吳處理,未料卻被債主廖男拒絕,在電話中質問廖「我所長,你不給我面子?」因此懷恨在心,籌畫整起栽槍案。
2015年1月,林請來吳男及另名線民、並與廖有債務糾紛的蔡男,先到所內製作筆錄,指控廖非法持有槍、彈,再持兩人筆錄申請搜索票。之後,廖男請吳男協助租車,林員請吳男將1把改造手槍、7顆制式散彈後藏在車內,再將車子交給廖。
林與另名員警見廖男出門,駕車在後方尾隨,隨後持搜索票逮人,車內被搜出槍枝、子彈,依法將廖送法辦。
這樁看似天衣無縫的計畫,卻因為吳男在廖男判決確定前,事後為求減刑,寫信向宜蘭調查站自首,出庭作證,坦承槍枝是他所有,這起林員「主導」的犯罪才曝光。
林對犯罪過程全盤否認,稱是接到吳男檢舉廖持有槍彈,才與吳男認識;但吳在偵訊時坦承是林主導全案;吳男、蔡男偵審階段,也坦承全案是由林員所主導。
合議庭認為,林員假借職務權力,製作不實筆錄,「主導」整案,惡性非輕,對警察形象傷害甚大,依法得加重其刑,審酌其家庭、教育程度,依誣告、公務員登載文書不實等罪,量處3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林員目前仍在警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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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績效?資深警「栽槍」 遭法院重判3年半
2019-11-05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6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