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理賠
保險公司敗訴
薛男駕駛小貨車在產業道路上與鄭女發生碰撞,鄭女傷重不治,薛男肇事後跑回家,警方循線找上門,測出薛男酒測值0.39毫克,依公共危險及肇逃致人於死等罪送辦。
薛男辯稱他並非酒駕肇事,而是回家後喝了2杯藥酒,才被警方測得酒測值超標。
保險公司因為這起死亡車禍先支付給鄭女家屬200萬元強制險理賠金,保險公司認為薛男違法酒駕肇事,遂提告向薛男求償200萬元。
法官認為,雖然薛男酒測值達0.39毫克,但是否於事故發生前即有飲酒,實有疑義,保險公司無法提出薛男酒駕肇事的證明,代位求償為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