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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色上校」襲胸強吻女士官慘遭撤職 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9月

2020-04-17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擔任陸軍裝甲旅、 十軍團通信資訊組有線電官的簡姓少校(已撤職),新婚僅約1年,就利用指導公文的機會,伸出鹹豬手摸女士官的屁股,甚至還在部隊「中山室」內強吻這名女士官的嘴唇,他坦承上述性騷擾行為,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至於他被指控脫光衣服強拉女士官摸下體,卻「軟掉」未能性侵害得逞,法官查出他當時新婚,與新妻度蜜月婚假期間,這部分判決無罪。

台中地院認為,他身為少校連長,恣意騷擾女士官,影響女士官情緒心理,沒有達成和解,依各犯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2次,每次判刑5月,合併執行9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簡姓少校陸續擔任陸軍裝甲第586 旅某連的少校連長、十軍團通信資訊組少校有線電官,他在2017年7月起,分別對女士官兩度性騷擾,包括以指導公文為由,在連長辦公室內,摸女士官的臀部,之後變本加厲,在「中山室」(部隊娛樂空間)突襲親吻女士嘴唇,他都坦承性騷擾惡行。

至於這名「色少校」,被女士官指控更嚴重的強制猥褻、企圖性侵害等犯行,判決書指出,2016年6月間,簡少校命女士官到住處,先是強行親吻襲胸,又強脫衣服猥褻觸摸私處,女士官持續喊「不要」與哭泣,試圖推開少校,還夾緊雙腿,「色少校」卻自己脫光衣服,女士官急中生智,要求「去戴保險套」,這名少校卻說「我已經軟掉了」,女士官才得以脫身,同年9月3日軍人節,簡男再度強脫女士官衣服企圖性侵害,女士官奮力抵抗並自稱生理期,簡男才放棄。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簡男在2016年6月6日至27日請婚假,還帶新妻到歐洲蜜月旅行,不可能在同年6月間,命令女士官到住處企圖性侵害,至於軍人節企圖性侵害的指控,法官也認為,當天簡男留守營區,連續兩天沒回家,不可能約女士官到簡男住處企圖性侵害,這兩犯行,簡男也都否認,據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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