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勞資糾紛-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狀(勞資爭議事件)

2019-11-18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2.asp

勞資爭議調解的強制執行

 
若「勞資爭議調解」成立後,當事人依約履行其給付之義務,勞資糾紛也就平息。萬一對方不履行其給付之義務時,就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第1項規定,直接向地方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接著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並暫免繳裁判費、執行費。

這種情形,幾乎都是由勞工聲請對雇主強制執行,只要在這種聲請狀的例稿上,填寫自己的調解案件資料,不用幾個字,附上勞工局所提供的調解紀錄(有些會再附上薪資帳戶存摺影本,證明雇主屆期還沒給錢)就可以了,法院幾乎都照准,這就是目前最快最省的處理程序。不用記,到時候若不知如何辦理,再詢問勞工局就行了。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