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文創大樓槍擊案 槍手翁啓源遭判3年4月
2019-12-03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松菸文創大樓從前年11月到去年2月連續遭歹徒開槍3次,翁啓源與林韋丞事後遭起訴。
同年11月1日上午11時52分,翁啓源喬裝成便當外送業者步行進入電梯直上富邦公司,再向櫃檯小姐表明要找陳姓工地主任;櫃檯小姐後來告知陳姓工地主任不在、欲幫翁啓源致電聯絡,翁啓源隨即掏出槍枝,朝天花板開槍並恫嚇:「叫陳姓工地主任小心一點」等語。
翁啓源與林韋丞後來在警詢、偵查、院方審理時均承認犯行。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判決指出,翁啓源前年10月間透過富邦公司陳姓工地主任發包取得工程,同月29日,翁啓源得知友人林韋丞欲北上赴松菸文創大樓內的富邦公司潑油漆後,翁啓源先給林韋丞10萬元購買權利車,再將權利車換懸掛其他車牌。
合議庭審結,依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判翁啓源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5萬元,恐嚇罪部分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改造槍枝沒收;林韋丞同樣犯恐嚇罪,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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