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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敬騰主演電影授權遭控訴 影市堂公司遭判賠

2019-12-04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蕭敬騰主演電影《殺手歐陽盆栽》受影迷喜愛,製片商影市堂公司將電影獨家授權給飛行國際公司發行DVD,但影市堂後被飛行指控未履行協議內容;至於影市堂出品的另部電影《真愛像阿飄》,雖獨家授權給飛擎國際公司,也因電影延遲上映、廳數不足等原因,遭飛擎提告。台北地院審結,判影市堂應給付飛擎211萬餘元、飛行100萬元,可上訴。

飛擎指出,質疑影市堂欠缺契約內約定的保證品質,重大瑕疵無法補正,飛擎給付首期款211萬餘後,影市場卻遲至2019年1月4日才上映電影,上映首週全台也僅7個廳放映,隔週更只剩下1個廳,2週就匆匆下片,要求影市堂應返還已給付款項211萬餘元。

飛擎主張,全台保證至少50廳放映,並由飛擎支付授權金670萬元,影市堂則從2015年至2022年獨家授權《真愛像阿飄》給飛擎在全球航空機上與iTunes平台播放。飛擎2015年和影市堂簽約,雙方約定《真愛像阿飄》(後更名為《真愛神出來》)於2015年3月30日上映。

飛行則說,影市堂2011年將《殺手歐陽盆栽》獨家授權給他家業者供在台灣與亞洲地區發行;飛行後來取得轉授權後,影市堂為了在中國上片,要求飛行延後發行電影DVD,害業務收入短少250萬元。

飛行接著說,為彌補飛行損失,飛行與影市堂簽訂協議書,同意以200萬元作為飛行投資影市堂下一部電影專案的股份,若影市堂在約定時間內未啟動任何電影專案,則要支付飛行100萬元彌補業務損失;但影市堂未在時間內啟動任何電影製作,故請求影市堂給付100萬元。

影市堂辯稱,與飛擎簽訂《真愛像阿飄》授權契約,雖然有約定全台保證50廳放映,但沒明確約定未達成的法律效果,另依契約違約條款,僅在影市堂未交付電影素材給飛擎時,且經催告沒有更正,飛擎才能終止契約,故飛擎提告無理由。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至於飛行部分,影市堂也說,雙方簽完協議書後,影市堂立即啟動電影製作,例如《BBS鄉民的正義》」、《變身Action》、《白目律師》等,並未違反協議書內容。

法院審結,就飛擎部分認為,依授權契約內容可知,電影後續授權效益與院線電影放映廳數、票房息息相關,因此影市堂遲延近4年才放映電影,且全台只有7廳放映,與當初約定的50廳有所差距,故影市堂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判應給付飛擎211萬餘元。

飛行部分,影市堂雖稱有製作《BBS鄉民的正義》、《變身Action》,但依據授權合約書、投資協議書,認定2部電影均非影市堂製作,而是影市堂參與投資的項目,有別於協議書約定內容,加上《白目律師》已超出協議書約定時間,故判影市堂應給付飛行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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