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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議員林采穎當選無效之訴 高雄高分院駁回 當選有效定讞

2019-12-19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屏東縣國民黨籍議員林采穎涉賄選案,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被告堅稱是慰問金、工作人員薪資;一審判林采穎當選有效,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審結,維持原判,林采穎當選有效定讞。

縣議員林采穎是已故牡丹鄉籍縣議員許天賜的遺孀,去年首度參選屏東縣議員,被控涉嫌以每票1000元價碼向選民買票,去年11月間遭聲押獲准,仍當選縣議員,今年1月間,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林女補宣誓就職。

檢方除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也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先判決屏檢敗訴,屏檢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審結,仍判林女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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