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專營開放
11月上路
交通部郵電司表示,目前開放民營的是500公克以上的信件,其郵資104元以上開放民營,不過重量在500公克、郵資104元以下的信件,仍由中華郵政保留專營權。若違反規定,罰鍰從原先10萬元至50萬元,提高為20萬元至100萬元。
據中華郵政近兩年郵件交寄量計算,放寬專營權,年營業額損失估計超過1億元。交通部表示,這項措施主要是因應配合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服務貿易協定(TiSA),增訂偏鄉遞送普及服務標準。
但是,政府機關、自治團體、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或其他公法人交寄的信函,仍應由中華郵政寄送。
另外,交通部公告修正的《郵件處理規則》規定,如果寄件人的郵件有禁寄的文物品,如致中華郵政或其他郵件受有損害者,該得向寄件人請求賠償;新制也制定,郵局寄送限時掛號卻延誤時,民眾可申請郵資全額補償。
交通部10月30日公告訂定「遞送普及服務標準」,明訂一鄉至少一郵局、全國郵筒不得少於8千個,而郵件的送達比率,每月平均不可低於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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