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網路上找的 可以參考看看不論您是一般公司行號、店家,只要符合下面的情況,員工到職第一天,法令都有強制規定要幫員工投保下列保險;如果未依規定投保,雇主除了需要補繳保費、賠償員工可請領的保險給付,還會被罰款,十分得不償失,因此還請老闆們多留意喔!
這邊有檢舉的一些資料參考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案件,得以書面或言詞敘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檢舉機關(構))提出:一、檢舉人姓名、聯絡方式及檢舉日期。二、被檢舉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三、涉嫌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具體事項及相關資料。前項所定書面,包括電子郵件及傳真。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聯絡方式,包括電話、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位址等。檢舉人以言詞檢舉者,應由受理檢舉機關(構)作成紀錄。受理檢舉機關(構)對檢舉事項無管轄權者,於確認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後,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並通知檢舉人。